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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曲靖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3-01-18    来源:珠江网    浏览:3626

1月17日上午,李先祥市长主持召开第六届市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专题审议通过了《曲靖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会上,曲靖支队主官对制定出台《规定》的法理政策依据、起草过程以及主要内容等进行了汇报;与会政府领导以及各部门负责人结合实际就《规定》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操作性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议一致表决同意出台该《规定》。

听取消防支队的汇报和各部门的发言后,李先祥市长指出,制定《曲靖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是继市政府出台《曲靖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后又一项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的具体措施,旨在进一步完善失职追责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把“两个至上”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将消防工作同各项工作统筹结合起来,聚焦风险隐患,主动跟进治理措施,压实消防工作责任,以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的实际成效做到“两个维护”。就贯彻落实好《规定》,李先祥市长强调,一是要严格规范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要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严格按照火灾事故等级确定调查主体,严格规范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坚决查明火灾原因、经验教训、事故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落细,推动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二是要强化火灾调查结果运用。要通过火灾事故调查,精准分析查找同类原因、同类场所、同一区域火灾防控的短板漏洞,全面梳理分析事故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管用措施,进一步堵塞漏洞、固强补弱、完善机制,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治理水平。三是要坚决筑牢消防安全防线。要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进一步拧紧消防安全责任链条,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加大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时段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持续提升灭火和救援能力,多层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牢牢守住消防安全底线。

据悉,《曲靖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对火灾事故调查组组成及职责、调查取证、调查报告审核、调查报告报批、执行处理和整改评估等进行了规范。在起草过程中,先后征求了全市各县(市、区)政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以及市纪委监委、市人民检察院等部门意见,通过市司法局法制审查后,最终形成《规定》(送审稿)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表决。

作者:郭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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