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办?正确的做法是及时拨打报警电话,然而,仍有个别肇事者,心存侥幸妄图“一逃了之”,却不料,因小失大,进了拘留所!
11月23日16时许,现年49岁、家住曲靖市师宗县葵山镇的朱某驾驶一辆银灰色解放牌轻型货车行驶至罗平县板桥镇乐普街夏日恋情水吧门口路段时,与道路中央隔离护栏发生碰撞,造成隔离栏损坏,发生事故后朱某驾车逃离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罗平县公安局板桥派出所迅速展开勘查,快速查清案件事实。
12月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朱某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3日。
民警提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发生交通事故后,切勿心存侥幸逃逸,逃逸者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通讯员: 刘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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