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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甜酒”是谎言,酒驾才是真!
发布日期:2024-12-10    来源:珠江网    浏览:9868

一男子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被民警查获,却谎称自己仅喝了一点“甜酒”,在事实面前,这才承认了自己心怀侥幸,酒后驾驶的违法事实。

12月4日,罗平县公安局阿岗派出所交警中队在辖区奴革路段开展“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16时30分许,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向执勤点驶来,驾驶员及乘客均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执勤民警立即依法对摩托车进行检查,然而,民警刚一靠近,便闻到一股酒味。民警随即利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人进行检测,结果为3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经查,驾驶人名叫保某,乘客是他妻子,保某告诉民警,他仅仅是喝了点“甜酒”,没有喝白酒。民警告诉保某,不论他喝的是白的还是甜的,只要检测出酒精含量,都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见自己的谎言没有“起效”,保某这才承认,上午吃饭时喝了两杯白酒,以为隔了五个小时左右,酒精都散发了,便心怀侥幸,驾驶摩托车带着妻子回家,不料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民警对保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指出酒后驾驶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听了民警的说教,保某也认识到错误,心服口服地接受了处罚。按照规定,保某酒后驾驶机动违法行为被依法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的行政处罚。民警提示,任何饮料、食品只要含有酒精成分,进入体内都能被检测出来,只要超出一定数量,便会达到饮酒甚至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请拒绝酒驾,安全出行,切莫以身试法!

(通讯员:刘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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