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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餐起争执 四男子冲动打架被拘
发布日期:2025-02-19    来源:珠江网    浏览:5096

几个朋友一起聚餐本就是很惬意的一件事,席间再小酌几杯更是美上加美,然而,就有4名男子,因一点小事大打出手,结果,均被行政拘留!

2024年12月28日凌晨0点左右,罗平县公安局腊山派出所接到报案,在观音街某烧烤店门口,有人打架。接到报案后,腊山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展开工作。经了解,27日晚上11点左右,曹某邀约潘某、杨某、黄某等8名好友在观音街某烧烤店聚餐打牌喝酒,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后,潘某声称自己是某某的亲兄弟,杨某刚好与某某相识,便质疑潘某的说法,两人因此发生口角,但被在场的朋友劝开。本以为这小摩擦就此平息,没想到,后续的矛盾却进一步升级。杨某输牌不喝酒,黄某便对其进行辱骂,并在冲动之下,率先一拳打在杨某头部。潘某见状,立即参与其中,对杨某进行殴打。杨某的女朋友试图阻止,却遭到潘某的殴打并推倒在地。另外两名男子刘某、顾某上前拉架,也不幸被黄某波及,一时间,场面混乱不堪,潘某、黄某与拉架的刘某、顾某相互撕扯。请客吃烧烤的曹某上前劝架,却被刘某、顾某误认是潘某、黄某的“帮凶”!刘某遂手持木棍,对曹某追打,曹某误以为是刀具,惊慌逃窜。刘某与顾某穷追不舍,对曹某进行殴打后才返回烧烤店,此时,打架的人群已然散去,杨某的女朋友这才向警方报案。潘某、黄某、刘某、顾某对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2月13日,刘某、顾某殴打他人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3日处罚,潘某殴打他人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元处罚,黄某殴打他人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并于当天被送到罗平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通讯员:刘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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