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下午,罗平县九龙街道一名男子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驶小轿车上路,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男子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当天下午3点45分,罗平县公安局九龙派出所民警在九龙街道提埂村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云D191**的小型轿车行驶轨迹异常,遂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经核查,驾驶员卢某的驾驶证此前已被吊销,属于“失驾”人员违法驾车。“失驾”是指驾驶人因酒驾、事故逃逸、记满12分等原因被暂扣、吊销或注销驾驶证后,失去合法驾驶资格的情形。然而,部分“失驾”人员心存侥幸,继续违法驾车上路。为逃避查处,他们往往伴随冲卡、超速、闯红灯等危险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
目前,卢某因“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警方依法查处,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此类违法行为将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拘留。民警提醒,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人切勿冒险驾车上路,切莫以身试法,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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