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罗平县公安局板桥公安检查站在开展例行查缉工作时,查获一起非法运输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案件,现场查获活体喜鹊7只。
当日17时35分许,检查站执勤民警在G78汕昆高速罗平金鸡检查站对一辆白色小型客车进行检查时,敏锐地听到后备箱内传出鸟叫声。面对民警询问,驾驶员神色慌张、言语支吾,引起民警的警觉。经仔细搜查,民警在后备箱内发现多个鸟笼,内装7只活体喜鹊。经询问,驾驶员名叫刘某,现年31岁,其未能出示任何合法运输手续,涉嫌非法运输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目前,该案已移交罗平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深入侦办。
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即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受法律严格保护,任何非法猎捕、买卖、运输行为均属违法。罗平警方将持续强化对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的打击力度,严格执行“七必查、五到位”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查站“过滤器”作用,切断野生动物非法运输渠道,切实维护生态安全。
(通讯员 :刘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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