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凌晨,罗平县腊山路,一名男子驾驶无牌车辆被执勤民警拦下检查,结果发现其不仅未携带驾驶证,更是根本未取得驾驶资格。令人震惊的是,这已是他第三次因无证驾驶被公安机关查获并处以行政拘留。
7月15日凌晨1时许,罗平县公安局罗雄派出所民警在腊山路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小型轿车形迹可疑,遂依法将其拦停检查。经查,驾驶人沈某现年32岁,家住罗平县旧屋基乡,其无法出示驾驶证,后经核实确认,其本人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然而,这并非沈某首次因无证驾驶被处罚。沈某曾于2021年11月因无证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被板桥派出所查获,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处罚;2024年5月,其再次因相同违法行为被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查获,同样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处罚。然而,两次严厉处罚并未让其吸取教训。
此次被查获后,执勤民警依法扣留了沈某驾驶的机动车,并开具凭证通知其15日内到公安机关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经罗雄派出所充分调查取证,8月13日,沈某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罚款1150元的行政处罚。沈某再次被送往罗平县拘留所执行拘留。民警提示,无证驾驶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切莫心存侥幸。每一次违法都是在重蹈覆辙,终将面临法律的严惩。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务必持证上路,安全文明驾驶才是正道。
(通讯员:刘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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