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良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贯彻执行《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扎实推进民族领域各项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成效。
一、深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根基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积极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的重要回信精神,让党的民族政策深入人心。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委(扩大)会议、干部职工大会、“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党员干部职工做好党的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组织专题学习培训,围绕学《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进行学习研讨,参学范围覆盖各中心、办(所)和11个村委会,参学人数达200余人,为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强化党员干部职工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理解,并通过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增强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能力。
二、大抓产业发展,推进共同富裕
科学规划,统筹协调资金,大力培育新兴绿色产业,为经济发展、群众增收开辟新路径。自2022年开始发展黄金百香果产业,探索建立“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带动群众通过种植果木、流转土地、就近务工等渠道持续稳定增收,至2024年,高良黄金百香果种植规模达1000余亩,产值超过1500万元。为加快黄金百香果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进程,高良乡深化沪滇协作帮扶,加大项目建设力度,推动黄金百香果产业实现品质、效益“双提升”。2025年,争取沪滇资金460万元,在纳厦村新安村民小组实施高良乡百香果种植产业配套建设项目,设计规模达600亩,流转土地600亩,产生费用54万元。项目建成后,预计产值1000万元,可带动15000余人次家门口就业,实现户均年增收3万元以上,促进村集体经济增收约23万元。
三、加强队伍建设,锻造中坚力量
加强基层民族工作队伍建设,乡级层面由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村级层面由村党总支书记具体负责,推动责任层层压实,保障工作有序推进。积极实施“归雁兴乡”,鼓励培养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致富带头人、乡贤等加入村组干部队伍,增强基层民族工作力量。2025年,全乡11个行政村72名村“两委”成员中,学历在大专及以上的有41人,本村致富带头人和致富能手有21人,年龄在35岁以下的有28人,汉族23人,壮族22人,苗族22人,其他民族3人,结构更加均衡合理,战斗力明显增强。选配服务意识强、群众口碑好的网格长、网格员,织牢织密民族事务治理网络,构建起民族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体系,推动矛盾纠纷早排查、早介入、早化解,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
四、做好文化工作,促进交往交融
充分发挥文化熏陶人心、滋润灵魂的作用,积极推动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不断丰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增进彼此之间的感情。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如壮族“三月三”、苗族“踩花山”、瑶族“盘王节”等民族传统节日,举办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活动,展示民族风情,增进各民族之间的了解和友谊。深入挖掘和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支持建立民族歌舞队、刺绣合作社等,既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又促进了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以村党组织上党课和学校开展课外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民族文化周活动,发放民族文化宣传手册200余份,有效促进各族人民交往交流交融。加强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如修建民族文化广场、民族文化展示馆等,为民族文化活动提供场所和平台,进一步推动民族文化繁荣与发展。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活动,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发全乡各族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积极性,推动形成人人讲团结、处处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通讯员:刘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