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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酒驾!男子侥幸心理终被严惩
发布日期:2025-10-13    来源:珠江网    浏览:5100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是社会共识,然而仍有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屡教不改。近日,罗平县公安局阿岗派出所查处了一起令人咋舌的“三次饮酒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案驾驶人李某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10月11日晚上10点20分许,阿岗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在阿岗镇小岗德路段发生一起因会车引发的纠纷。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涉事司机李某身上带有浓重酒气。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66mg/100ml,已远超醉驾标准,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核查李某的驾驶记录后发现,这已不是他第一次以身试法。系统显示,李某曾于2020年8月及2023年10月,两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遗憾的是,前两次的处罚并未让李某真正吸取教训,他依然抱着侥幸心理,再次醉酒驾车上路,直至此次被查,这已是其第三次因酒驾行为落入法网。屡次触犯法律红线,等待李某的将是比前两次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民警提示,酒驾违法成本极高,切莫心存侥幸,务必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共同拒绝酒后驾车,携手共建安全、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讯员:刘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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