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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本级公租房续租需携带有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17    来源: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6066

关于市本级公租房续租需携带有关材料的通知

各位公租房承租户:

为防范住房保障管理,确保续租手续高效、准确办理,保障您的合法居住权益,现将续租材料准备事宜通知如下:

(一)必带材料:办理续租手续时,务必携带承租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若为家庭共同承租,需同时携带所有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承租合同、家庭户口册、收入证明

(二)重要说明:

1.身份证将用于身份核验、信息比对及续租合同签署备案,未携带原件将影响手续办理进度,请提前准备妥当。

2.若承租人本人或共同申请人无法到场,委托他人代办的,除需提供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三)办理时间:请各位承租户在收到续租通知后,于租期到期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南湖雅园租户请前往南湖雅园公租房管理办公室办理,其它小区租户请前往紫云雅园一期玉林南路620号市本级公共租赁管理办公室办理。

请各位承租户相互转告,按时携带所需材料办理续租,避免因材料缺失延误办理。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874-61956460874-3131578

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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