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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刻于心 行见于效
发布日期:2025-11-17    来源:珠江网    浏览:1675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纪律作为我们党的生命线,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干事创业的根本保障。在新的赶考路上,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将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做到铭“纪”于心,“践”行不怠,“效”果彰显,这是时代赋予的必修课,也是对忠诚与担当的实践检验。

知纪明纪,方能行有所止。纪律首先是一种认知,是刻印在心的准则与边界。倘若纪律意识淡漠、界限模糊,行动就难免偏离航向,甚至坠入深渊。当前,部分党员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追溯根源往往始于“纪律松弛”——或是视纪律为“稻草人”,心存侥幸;或是学纪不深、知纪不全,导致行为失范。因此,必须将纪律教育摆在突出位置,通过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在心中竖起一把明晰的“戒尺”,筑起一道坚固的“防火墙”。这种认知不应是浮于表面的简单知晓,而应是融入血脉的自觉尊崇,使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

躬身践行,方显纪律刚性。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其权威性也源于实践。铭“纪”于心,最终要落脚于“践”之于行。这要求党员干部将纪律要求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为准则,在具体工作与生活中严格遵循。要自觉用纪律这把“尺子”衡量自身言行,确保始终在纪律轨道上履职用权、开展工作。践行纪律,尤需体现在几个关键维度——在政治纪律上旗帜鲜明,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在组织纪律上令行禁止,自觉服从组织决定;在廉洁纪律上清正自守,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在群众纪律上心系人民,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在工作纪律上勤勉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生活纪律上品行端正,锤炼高尚道德情操。这种践行,应是主动的、彻底的,而非被动的、选择的。

务求实效,方证纪律价值。遵规守纪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到推动事业发展和赢得人民认可上。“效”是检验纪律建设成果的试金石。党员干部将纪律铭于心、践于行,其成效应具体展现为几个方面——一是政治生态的持续净化,风清气正的氛围更加浓厚;二是担当作为的精气神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的活力充分涌流;三是党群干群关系的密切融洽,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巩固;四是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成色更足。要坚决杜绝“为了纪律而纪律”的形式主义,防止将严守纪律与担当作为对立起来,真正通过严明的纪律激发正能量、提升战斗力、保障新发展。这种“效”,应是可感知、可衡量、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实在在的成果。

纪律建设非一朝一夕之功,需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将遵规守纪视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行为习惯、一种精神追求。要时常反躬自省,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在自我革命中不断提升纪律定力和实践能力。

“堤溃蚁穴,气泄针芒。”纪律防线一旦失守,必将导致严重后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广大党员干部当时刻保持清醒,让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内心的信仰、行动的指南、成效的保障。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在波澜壮阔的时代征程中行稳致远,凝聚起不可战胜的磅礴力量,为实现民族复兴的宏伟目标提供最为坚实的纪律保障。

(绵阳科技城新区  王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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