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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99处新发现文物接受专业“检阅”
发布日期:2025-12-09    来源:珠江网    浏览:5044

为扎实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三阶段工作,规范新发现文物认定程序,确保普查成果真实准确、客观权威,125日,罗平县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认定专家评审会,对县域内新发现的99处文物进行集中评审论证。

会议首先由罗平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普查办”)通报了全县“四普” 工作整体推进情况。自“四普” 工作启动以来,罗平县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坚持“全面性、真实性、科学性”原则,组织普查队伍深入城乡各地开展拉网式排查、地毯式搜寻,累计完成野外普查点位核查、信息采集等阶段性任务,此次集中评审的99处新发现文物,正是前期野外普查的重要成果。

随后,县“四普”办工作人员通过PPT演示,逐一展示了99处文物的实地照片、精准测绘数据、年代初步判定依据及价值评估初步意见等核心资料。这些新发现文物类型丰富、分布广泛,涵盖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多个类别,具体包括古遗址1处、古墓葬19处、古建筑3处、石窟寺及石刻7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68处、其它类型1处,分布于全县13个乡镇(街道)。其中部分文物兼具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为研究罗平县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风貌、文化脉络提供了重要实物佐证。

受邀专家围绕文物年代界定、历史文化价值评估、保护等级建议、后续保护利用方向等关键问题展开深入论证。专家们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每一处文物的核心信息进行细致核查,就文物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强调要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方针,科学制定保护方案,妥善处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文物价值得到充分彰显。

参会的相关单位也纷纷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就新发现文物的保护管理、规划衔接、宣传推广等工作交流发言,并表示将按照会议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新发现文物的后续保护利用工作,推动全县文物普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此次专家评审会的召开,为罗平县“四普”新发现文物的规范认定提供了专业支撑,有效提升了普查成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为后续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罗平县将认真梳理吸收专家意见建议,加快推进新发现文物的认定、登记、建档等工作,持续深化文物普查成果转化,让文物资源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文:杨丽萍、何磊  图:侯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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