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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5-12-24    来源:曲靖消防    浏览:2715

各高层建筑产权人、使用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施工单位、广大市民: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全国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压紧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我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要求,现就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告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及主体

(一)范围

全市所有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具体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


(二)主体

高层建筑产权人、使用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施工企业等单位和全市广大市民。


二、自查时限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6日前,完成全面自查并建立隐患台账。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正在外墙施工改造

 1.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和应急疏散演练。

2. 新装外墙保温系统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原有外墙保温系统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是否及时修复。

3. 外脚手架、围挡是否违规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4. 是否使用竹(木)脚手架、非阻燃型密目式安全网、纸胎油毡防水卷材等明令禁止的材料、工艺及设备。

5. 外墙保温层穿孔打洞等作业时,是否违规动火用电,动火作业是否严格落实审批、监火、隔离等安全措施。

6. 项目是否按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负责人是否在岗带班,是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强化现场安全管控。

7. 施工现场是否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临时消防水源和给水系统,是否明确应急灭火处置机构及人员职责。

(二)正在内部装修改造

1. 涉及电焊、气焊、气割等动火作业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是否按规定完成备案管理。

2. 电梯、空调、电气、管道等设施设备维修、更换、安装、拆除作业,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3. 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是否违规使用填缝剂、发泡剂等易燃可燃物品。

4. 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在营业期间违规动火作业,动火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落实“六必须”安全管控措施。

5. 施工现场临时用房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是否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6. 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和临时消防水源,是否明确应急处置责任分工。

(三)消防设施设备

1. 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水压充足、运行正常,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处于自动控制状态。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是否完好有效,能否实现联动启动。

3. 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完好无损,能否正常关闭,是否存在擅自拆除、遮挡现象。

4. 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开展维护保养和检测,检测报告是否真实有效,维保记录是否完整规范。

5. 施工作业期间是否擅自拆除或损坏防火分隔设施,作业现场是否同步设置临时消防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

6. 消防控制室是否严格落实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制度,值班人员是否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是否规范填写值班记录。

(四)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 建筑外立面与裙房连接处易燃可燃杂物是否及时清理,外墙周围是否堆放可燃物。

2. 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操作场地、避难层(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存在封闭、堵塞、占用问题,避难层(间)是否被擅自改变用途。

3. 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

4. 竖向管道井是否封堵严密,建筑内电气线路是否老化裸露、私拉乱接,敷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 是否违规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管线、燃气用具敷设安装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6. 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是否按规范落实防火分隔措施,是否存在共用疏散楼梯问题。

7. 屋面、地下室等区域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是否违规设置群租房。

8. 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划定承包、租赁等相关方消防安全责任,物业服务企业是否落实装修改造安全管理责任。


四、隐患举报投诉方式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广大市民参与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如发现本告知书所列火灾隐患,请通过12345市长热线举报投诉;如遇火情,请第一时间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对照本告知书整治重点,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复查销号闭环管理台账,做到隐患底数清、整改措施实、责任落实到人。对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向属地消防救援部门报告,并落实24小时专人值守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强化监督执法检查。自2026年1月起,全市各级消防救援部门将把高层建筑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重点,对自查自改敷衍应付、弄虚作假,以及存在突出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将依法从严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深化群防群治工作。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利用公告栏、电子屏等载体普及消防安全知识,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从业人员和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与自防自救能力。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消防安全监督,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环境。


曲靖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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