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无人机技术的普及与应用,其在带来便利的同时,部分使用者的违规操作也给公共安全和空域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所谓“黑飞”,通常指无人机未进行实名登记、操控者不具备相应资质、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内飞行等违法行为。这类行为已成为扰乱空中秩序、威胁社会安全的突出隐患。罗平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通过工作核查,连续查处两起无人机违法违规飞行案件,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有力维护了辖区低空安全秩序。

其中一起案件追溯到2025年。违法行为人朱某于当年7月购置了一台中型无人机,同年9月16日上午,为应顾客要求进行演示,其在未取得任何无人机操控员执照的情况下,擅自操控一架FC100型无人机升空飞行。面对民警调查,朱某对其无证操控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另一起案件则发生在新年伊始。2026年1月1日下午,违法行为人段某因个人测绘工作需要,操控一架轻型航拍无人机升空至176米高度进行拍摄作业。在整个飞行过程中,段某既未按照国家规定在无人机综合管理平台(UOM)或其他相关机构提前报备飞行计划,也忽视了对其飞行高度的合规性关注。段某事后坦言,自己对于无人机飞行管理的具体规定缺乏了解,未能认识到违规飞行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依据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警方依法对段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郑重提醒,无人机绝非可以“随心所欲”操作的玩具或普通工具。“黑飞”行为不仅严重扰乱国家空域管理秩序,还可能对民航航班飞行安全、重要基础设施以及地面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直接威胁。广大无人机爱好者及行业使用者务必严格遵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主动履行无人机实名登记义务,考取相应的操控员资质;在每次飞行前,必须通过UOM平台等指定渠道申报飞行计划,并严格遵守批准备案的空域、高度、时间等要求,坚决杜绝未经批准的擅自飞行。
罗平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将持续加大对低空区域的巡查管控力度,深入开展无人机违规飞行排查整治,对“黑飞”、“乱飞”、“超飞”等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切实筑牢低空安全防线。警方同时呼吁广大市民,如发现身边存在无人机违法违规飞行线索,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共同守护头顶的蓝天与安全。
(通讯员 :刘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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