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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检校携手护航迷途少年回归
发布日期:2026-03-31    来源:宣威检察院    浏览:1170

为深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方针,精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强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3月25日,宣威市人民检察院前往曲靖市泽济中学,对考验期满的未成年人小明(化名)举行不起诉宣告,并与校方开展座谈交流,同步推进法治宣讲与观护帮教衔接工作。


  严格依法审查

  审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半年前,小明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至宣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发后,小明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积极向被害人赔礼道歉、退赔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宣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送到曲靖市泽济中学进行帮教学习。

  考验期内,通过老师持续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和耐心引导,他逐步认识到自身错误,实现了从消极被动到积极向上的蜕变,最终找到回归正途的方向,重塑社会价值观。

  进校公开宣告

  强化教育警示作用

  宣告仪式上,检察官庄重宣读《不起诉决定书》,对小明进行训诫教育,点明行为违法性与社会危害性,引导其正视错误、改过自新,明确小明在今后应遵守的禁止性规定与义务,同时也肯定了小明在考验期内的积极表现,对他在未来的人生提出殷切期望,希望他珍惜机会,走好未来人生的道路;此外检察官还对其法定代理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加强日常管教与亲情沟通。  深化检校协作

  构建全链条观护帮教体系

  宣告结束后,检察干警与校领导、班主任开展专题座谈,就涉案学生在校监管、学业帮扶、心理疏导、隐私保护等事项达成共识:一是校方落实专人帮教,动态跟踪思想动态、学业表现与日常行为,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情况;二是检察机关定期回访考察,联合学校开展法治课堂、心理辅导与公益实践,筑牢行为边界;三是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前提下,协同做好矫治帮扶,助力其平稳回归校园与正常学习生活。

  附条件不起诉并非“法外开恩”,而是法律给予迷途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引导全体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自我约束与保护意识。下一步,宣威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校共建,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学校教育管理衔接机制,做实做细附条件不起诉跟踪帮教,以检察履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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