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罗平县公安局阿岗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小学,开展以“防溺水、交通安全、校园欺凌”为重点的法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为同学们送上一堂接地气、有温度的安全课,切实增强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民警结合小学生的认知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与孩子们息息相关的安全问题展开讲解。针对夏季临近、溺水事故高发的情况,民警通过列举本地周边水域发生的真实案例,用“血淋淋”的教训提醒同学们:河边、池塘、水库等野外水域看似平静,实则暗藏危险,淤泥、暗礁、水温骤变都可能夺走生命。民警现场详细讲解了防溺水“六不准”准则,强调不私自下水、不结伴无监护游泳、远离危险水域等关键要点,教会同学们“遇到他人溺水不盲目施救,大声呼救、寻找大人、利用工具救援”的正确方法,让大家牢记生命至上,远离危险。
交通安全方面,民警结合小学生日常上学、放学的出行场景,用生动的案例讲解步行、骑行、乘车的安全规范。重点提醒同学们过马路要走斑马线,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低头玩手机、不追逐打闹;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骑行时务必佩戴安全头盔;乘坐私家车要系好安全带,乘坐电动车要规范佩戴头盔,坚决不坐无牌无证、超员的车辆。民警还特别讲解了车辆盲区的危害,引导同学们远离车辆盲区,保障出行安全。
校园欺凌问题,民警从“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如何应对校园欺凌”三个方面进行讲解。明确辱骂、推搡、抢夺财物、孤立排挤、散播谣言等行为都属于校园欺凌,且欺凌行为不仅会伤害他人身体和心理,还可能触犯法律,留下违法记录,影响未来升学就业。同时,民警教给同学们应对欺凌的方法:遇到欺凌不要害怕,不要忍气吞声,更不能以暴制暴,要第一时间告诉老师、父母,保留证据并拨打110报警,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民警强调,法律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坚强后盾,同学们要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增强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老师们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家长们要做好家庭教育,共同为孩子们营造安全、和谐、健康的成长环境。
(通讯员:刘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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