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告人专程到宣威市人民检察院送来一面印有“秉公办案、检察为民”的锦旗,对检察官在办案中耐心细致开展民事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表示诚挚感谢!
案情回放
本案系一起因村民口角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2025年9月,被告人张某某与被害人李某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双方在互骂、吵打过程中,被告人张某某用刀砍伤被害人李某某的左手臂。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没有简单地“一诉了之”,而是深入调查矛盾根源,认真审查案件事实与证据,综合研判认为该案社会危害性较小,具备刑事和解的基础和条件。
温情履职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化解贯穿办案全过程。审查批捕阶段,检察官向被告人细致阐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引导其真诚认罪悔罪,用积极赔偿及诚恳的态度争取被害人谅解;审查起诉阶段,通过电话沟通、当面交流的方式,从法律后果、经济成本、人情事理等维度向被害人释法说理,另一方面根据被告人的相关量刑情节,精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被告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为后续法庭依法从宽处理奠定了基础;经过前期检察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在庭审前最终促成双方和解,被告人家属一次性将赔偿款履行到位,被害人出具刑事谅解书。审判机关结合被告人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情节,依法采纳了检察机关依法提出的量刑建议,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两年五个月,缓刑三年。
锦旗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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