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清晨,罗平县公安局阿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求助后迅速出警,成功调解一起因生猪受伤引发的买卖纠纷。民警秉持法理兼顾、情理相融的原则,耐心疏导劝解,促成双方当场达成口头协议、握手言和,有效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

8时许,阿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在买卖生猪过程中,将猪运输到货车途中时,生猪掉到围墙下面将猪腿摔断,因此与村民发生纠纷。接警后,值班民警辅警立即赶往现场开展处置。经询问,系阿岗辖区村民将家中的生猪以13元每公斤的价格售卖给商贩。但在将生猪运往货车上的过程中,生猪受到惊吓,从旁边3米高的围墙摔落,导致左后腿摔断。双方在交易前已讲好,卖方要帮忙将猪运输到车上后才结账。猪腿摔断后,商贩认为该猪已不值之前的价格,其损失价值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村民则表示,帮忙运输生猪是出于道德帮忙,期间自己不承担任何风险。双方就此引发矛盾。了解情况后,民警辅警结合村规民约、民事纠纷权责划分相关规定,向双方当事人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清晰理清双方责任边界。经过耐心疏导劝解,双方最终达成口头协议:由村民承担生猪损失费300元,并配合商贩将猪运输到货车上。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当场握手言和,对民警辅警的快速高效处置表示肯定。
阿岗派出所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理念,用心用情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理性处事,全力筑牢基层平安防线,守护辖区和谐稳定。
(通讯员:刘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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