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省委部署要求,积极创新试点工作,区分不同类型,量化考评标准,出台了《曲靖市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示范县(市、区)、示范园区、示范企业考核评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为示范点创建提供了有区分、可对照、能实施的依据,扎实推进全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突出统筹协调,推动示范县(市、区)当好产改“指挥员”。县(市、区)作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一环,《细则》重点从组织领导、协调联动、配套措施、探索创新、打造亮点等方面,细化了示范县(市、区)的17项考评内容,有效发挥县(市、区)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二是突出服务联络,推动示范园区当好产改“服务员”。各类园区是服务联络广大企业的重要平台,《细则》重点从开展党群活动、指导服务企业、提高改革覆盖率等方面,细化了示范园区的10项考评内容,充分发挥园区的服务联络作用。三是突出自身优势,推动示范行业(企业)当好产改“突击员”。各类行业(企业)作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主体,《细则》重点从健全组织机构、加强思想政治、强化教育培训、畅通发展通道、创新激励机制、做实关爱职工、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权益、搭建建功立业平台等方面,细化了示范行业(企业)的21项考评内容,充分调动企业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曲靖市坚持把政策、资源、资金向示范单位倾斜,推动政策聚焦、资源聚合、力量聚集,不断探索有效做法,使示范点成为政策的落实地,成果的集成地,问题需求的发现地,创新政策的策源地,产业工人有获得的实现地。经考核验收达标的示范县(市、区)、示范园区、示范行业(企业)将分别获得5万元、3万元、2万元的改革经费补助,并授予曲靖市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示范单位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