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即将来临,林区入山祭祀、上坟扫墓进入高峰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入最关键时段。为确保清明期间无森林火灾发生,保障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富源县国有十八连山林场在林区周边开展“无火清明”武装巡护行动,全场干部职工、专业扑火队共计34人参与。
行动围绕“防”字当先,紧盯森林火灾预防。针对清明节传统祭祀野外用火特点,采取森林防火车巡查、护林员巡护、广播、小喇叭等形式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引导群众上坟不烧香和烧纸,提倡鲜花祭祀、文明祭祀和绿色祭祀,无烟无火过清明。
巡护行动深入林区、火源检查站、坟地等重点地段,坚持“见烟就管,见火就查的原则,严格野外火源管控,严控高危人群,将森林火灾隐患消灭在管控状态,切实做好“无火清明”武装巡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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