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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课堂】种下希望,更要守住法律底线!植树节这些法律知识快收藏
发布日期:2025-03-12    来源:麒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6403

阳春三月,草长莺飞,又是一年植树节。

在我们挥锹铲土、种下希望的时刻

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提醒您

这些法律法规,要注意哦

 

1.保护珍贵树木。非法采伐、毁坏或交易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树木及制品,将面临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禁止盗伐、滥伐林木。破坏森林资源不仅违法,更可能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野外用火需谨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让我们携手共进

一起守护绿水青山

让绿色成为永恒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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