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你!”5月14日下午,罗平县公安局板桥派出所民警在处置一起诈骗警情时,发现嫌疑人竟是派出所的“老熟人”。这名整日游手好闲的男子,最终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
当日14时许,板桥派出所接到群众小宁报警称,在板桥镇电信公司门口,有人冒充其朋友借钱,诈骗200元后被当场抓住。接到报案后,板桥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一眼认出嫌疑人陈某,这个身上经常分文不剩却总在外“胡吃海喝”,酒后随地而卧的“老面孔”。经调查,陈某此次冒充小宁的朋友,向小宁借款500元,小宁转账200元后发现端倪,立即报案,陈某这才落网。面对确凿证据,陈某对其冒用他人名义实施诈骗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陈某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并于当日送拘执行。
民警提示,涉及转账汇款务必核实对方身份,切勿轻信他人;遇可疑情况及时报警,避免财产损失。警方呼吁,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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