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醉酒后谎称“被打”,恶意谎报警情、骚扰110报警服务台,严重扰乱了公安机关正常接处警秩序,浪费了宝贵的公共安全应急资源,结果,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8日和5日的处罚。
6月3日晚上,陈某在罗平县阿岗镇红梁子大街与朋友聚餐醉酒后,因“呛酒”被拒,对朋友进行辱骂,引发口角。虽经同行人员劝开未发生肢体冲突,但陈某自觉“被打脸”。21时许,陈某首次拨打110报警称有人要打他。罗平县公安局阿岗派出所接到县局“110”情指中心警情指令后,迅速组织警力赶到现场。经大量工作,均证实未发生打架。然而,陈某情绪激动,不听劝说,辱骂推搡朋友,甚至多次拍打自己脸部声称“脸烫就是被打”,并强行坐上警车要求处理。在其堂弟劝说下,陈某暂时离开现场。但约22时30分,陈某再次拨打110,谎称“被朋友打了一嘴巴”,并在民警出警途中多次拨打电话威胁接警人员。陈某还叫来其父亲,父子二人要求民警告知所谓“打人者”地址欲上门寻衅。陈某再次拍脸“自证”并挑衅民警“拿手铐铐我”。经民警严正警告和向其父说明情况,事态才得以平息。
无独有偶,6月17日晚,李某在阿岗镇与朋友聚餐后醉酒,被送至酒店休息。约半小时后,李某满脸血渍出现在酒店大厅,声称被打并要求查监控,酒店方随即报警求助。阿岗派出所民警到场发现其处于严重醉酒状态无法沟通,后由家属将其带回。次日凌晨,李某兵开始反复拨打110及阿岗派出所值班室电话询问处理进展。在民警明确答复后,李某开始臆造“被打”事实,并使用自己手机并强迫亲属使用手机,在3个多小时内连续拨打报警电话累计达40余次。期间,李某对接警员和民警的耐心解释与劝说置若罔闻,多次进行辱骂,并到派出所值班室滋扰,严重扰乱单位秩序。最终,李某被家属强制带回。后经警方细致调查,确认李某脸上的伤是其本人在酒店洗漱间因醉酒不慎撞到毛巾架所致,排除被人殴打。
酒醒后,陈某和李某到阿岗派出所配合调查时,均承认当时醉酒过深,感觉“被打”后便陷入臆想,且听不进任何劝告。罗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谎报警情、占用警力资源、阻碍执行公务、扰乱公共秩序的陈某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对恶意、持续骚扰110报警平台、扰乱单位秩序、辱骂警务人员的李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郑重提醒,110报警电话是维护社会治安、服务危难群众的“生命线”,是极为宝贵的公共安全应急资源。恶意拨打110、谎报警情不仅严重干扰公安机关的正常接处警秩序,占用真正需要紧急救助群众的通道,更是违法行为,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请广大市民正确使用110,共同维护这条“生命线”的畅通。醉酒绝非扰乱社会秩序、挑战法律底线的借口。
(通讯员:刘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