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9日,罗平县公安局罗雄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违法行为人孙某因酒后无故辱骂110接警人员,严重扰乱公安机关正常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已送拘留所执行。

2025年12月17日20时许,孙某在醉酒状态下,发现路旁有人发生争执,遂拨打110电话报警。然而,在报警过程中,孙某并未理性、清晰地陈述情况,反而无故对接警员进行辱骂,随后挂断电话。面对此情况,本着对警情高度负责的态度,110接警员立即回拨电话,试图进一步确认现场情况和具体位置,以便及时派警处置。令人错愕的是,孙某在接听回拨电话时,竟再次对接警员进行辱骂。孙某的行为,已远非简单的酒后失态。110报警服务台是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的“生命线”,是宝贵的公共应急资源。其无故辱骂接警人员,恶意占用接警线路,严重干扰了接警员的正常工作,扰乱了公安机关的接处警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罗平县公安局罗雄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认定孙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警方郑重提示,每一位公民都应自觉维护110报警平台的严肃性与畅通性。理性、文明、如实报警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任何无故骚扰、辱骂接警人员,谎报、恶意占用警力资源的行为,都是对法律的公然挑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肃惩处。请广大群众正确使用110,将有限的警力资源留给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共同维护这条“生命线”的高效运转。
(通讯员:刘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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