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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成瘾?一男子三次酒驾被查!
发布日期:2025-07-07    来源:珠江网    浏览:3714

俗话说“吃一堑当长一智”,酒驾查处本应让违法者深刻反省。然而,罗平县阿岗镇男子李某却心存侥幸,屡触法律红线,竟在酒驾的“坑”里连续跌倒三次,最终难逃法网。

7月3日21时许,罗平县公安局阿岗派出所交管中队民警在高桥路段开展执勤时,查获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的李某,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然而,当民警进一步核查李某信息时,惊讶地发现这竟是他第三次因酒驾被查处!第一次是2020年11月3日,李某在阿岗镇红梁子加油站路段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被依法处以罚款195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第二次是2022年7月14日,李某不思悔改,在阿岗镇红梁子加油站路段再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因其属于“再次酒驾”,李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经历两次严厉处罚、驾驶证已被吊销的情况下,李某仍不知悔改。7月3日晚,他不仅无证驾驶,而且第三次酒后驾车上路。执勤民警对李某无证驾驶、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驾驶车辆予以暂扣。等待李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他必将为其漠视法律、罔顾安全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再次面临行政拘留及罚款的处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警方郑重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害人害己!切勿让酒精麻痹神经,切勿被侥幸心理驱使,更不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挑战法律底线。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并主动劝阻身边的酒驾醉驾行为,警民携手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讯员:刘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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