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街道积极响应国家绿色发展战略,立足辖区资源禀赋,投资384.83万元建成总装机容量800千瓦的青云村联村电站、中河村村级电站,聚焦“有钱分、分给谁、怎么分、如何管”加强光伏发电收益管理,持续为乡村振兴注入“阳光动力”。
强化电站续航,破解“有钱分”。定期组织运维技能培训,重点讲解设备维护、故障排查、安全防护等知识,细化街道、村社、公益岗位等相关责任人职责,村(社区)指定专人负责,督促管护人员定期开展电站周边环境整治,清理杂草及遮挡物,确保光伏电站安全正常发电、高效稳定运行,持续提升光伏电站运行“续航力”,保障光伏电站产生稳定收益。2个电站投入运营以来,累计收益355万元,惠及脱贫户及监测户1000余户。
强化对象精准,明确“分给谁”。年初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安排,科学设置垃圾清运、卫生保洁、护林防火、护路养路、治安巡逻、电站管护等公益岗位,鼓励脱贫劳动力特别是弱劳力、半劳力就地就近就业,由党群服务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公益岗人员管理,乡村振兴办牵头对收益资金分配对象进行严格把关,合理规范村级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在扣除土地租金、运维管理等费用后,将大部分光伏发电收益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有效发挥光伏电站收益促进脱贫户和“三类监测对象”直接增收,防止“简单发钱养懒汉”和“先发钱后劳动”。已累计支付土地租金83.5万元、公益岗位补贴176.2万元、奖励补助32.16万元、村内小型公益事业建设60.66万元,购买公益性岗位人员意外伤害保险0.29万元。
强化民主直达,规范“怎么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村评议、街道审核、县备案”的程序进行,确保光伏电站收益分配规范、对象精准、过程可追溯。乡村振兴办负责组织指导村(社区)制定收益分配计划和档案资料管理,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情况、会议影像及公示资料拍照归档整理、统一保管。光伏电站收益分配人员名单经村(社区)初审并公示公告,报街道审核批准和公示后,接受社会各界和脱贫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收益资金由经济发展办直接打卡到户。
强化协同联动,解决“如何管”。对光伏电站收益分配和使用统一设立账簿和科目,由经济发展办实行专户管理、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分村建立光伏扶贫收益分配人员信息台账及资金使用台账。村(社区)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资金流向清晰,管理规范,及时公开接受监督。组织街道纪工委、党群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乡村振兴办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并畅通举报渠道,严禁挂岗、冒名顶替、虚报冒领等行为,一旦发现问题逐一督促整改,禁止“一发了之”的情况发生,确保资金安全,实现光伏电站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最大化。
通讯员:毕梅仙



滇公网安备 53030202000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