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上午,罗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秩序管理中队在龙门街与西屏街交叉口路段开展日常巡逻时,发现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车辆违规停放。民警随即上前进行核查。

经调查,该车驾驶人黄某因个人原因,自行将车辆号牌取下,并未按规定悬挂。民警现场对其进行了严肃的交通安全普法教育,明确指出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行为不仅违法,更会扰乱交通管理秩序,隐藏交通安全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交管部门对黄某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机动车号牌是车辆合法上路的重要标识,必须保持清晰、完整并按规定悬挂。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讯员:刘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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