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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夜酒”也是酒!鲁布革派出所查获一名二次酒驾违法行为人
发布日期:2026-05-15    来源:珠江网    浏览:1519

5月5日早上,罗平县公安局鲁布革派出所在八大河警务室扎实开展“一早一晚”勤务路面查处工作,严查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三超一疲劳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在对过往车辆逐一筛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浙C3****的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神情异样、身上散发着酒气,当即判定其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为24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驾驶人对检测结果无异议。

经查,驾驶人名叫李某。据其交代,头天晚上他在家中与朋友大量饮酒,自认为休息了一晚酒精已经代谢完毕,便心存侥幸于次日早上驾驶机动车上路,殊不知这正是典型的“隔夜酒”驾车违法行为。民警进一步深挖核查发现,李某的违法记录令人警醒:2020年4月,他曾在广东省深圳市因醉酒驾驶被公安机关处罚,驾驶证被依法吊销5年,直到2025年6月才重新通过培训考试申领到驾驶证。按理说,他本应引以为戒、敬畏法律法规,珍惜来之不易的驾考资格,然而其依然心存侥幸、漠视交规,再次酒后驾车上路,属于曾因醉酒驾驶被处罚后,又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

5月1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李某实施饮酒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被处罚的违法行为,被依法给予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民警提醒,“隔夜酒”同样存在酒驾风险,酒精在人体内代谢速度因人而异,饮酒后务必保证充足休息时间,切勿凭感觉上路。同时,一次酒驾、醉驾被查,必将留下终生记录,再次触碰法律红线必将面临更加严厉的惩处。

(通讯员 :刘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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