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KTV内的酒后口角,最终演变为互殴。罗平县公安局罗雄派出所坚持“零容忍”,依法查处一起殴打他人案件,违法行为人明某因首先动手打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警方提醒,酒后冲动不是免责理由,打架斗殴必受法律严惩。

今年2月4日凌晨,明某与谢某在罗雄街道某KTV内一同饮酒。席间两人因琐事发生口角,情绪逐渐失控。明某率先动手殴打谢某,双方随即发生肢体冲突。短暂分开后,矛盾并未平息,两人再次发生冲突,谢某也出手还击,导致事态进一步升级。接到报警后,罗雄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控制涉事人员并开展调查取证。经询问,明某对其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警方同时查明,该案系因酒后滋事引发,双方均未造成严重伤情。
5月22日,按照相关规定,明某殴打他人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明某为自己的酒后失德和暴力行为付出了代价。警方表示,法律面前没有“酒醉”的挡箭牌,任何借口都不能成为动手伤人的理由。罗雄派出所将持续加大对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维护辖区平安稳定。同时提醒广大群众:饮酒有度,遇事冷静,切勿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追悔莫及。
(通讯员: 刘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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