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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盘前莫贪杯,心存侥幸必被查!阿岗派出所一夜查获四起酒驾醉驾!
发布日期:2026-07-07    来源:珠江网    浏览:1512

7月6日晚上,罗平县公安局阿岗派出所交管中队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夜查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短短不到一小时,执勤民警便连续查获四起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其中一名驾驶员酒精含量高达11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当晚8点50分许,阿岗派出所交管中队民警在砖厂至大舍0公里800米路段设卡检查。一辆号牌为云A969**的小型普通客车在行驶至检查点附近时,突然猛踩刹车,车身剧烈顿挫。这一反常举动立刻引起执勤民警的高度警觉,民警迅速上前将该车拦停。当要求驾驶员周某出示证件时,周某刚一开口,浓烈的酒气便扑面而来。面对询问,周某承认自己喝了一杯白酒。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6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仅仅十分钟后,9点左右,民警在对一辆号牌为云D8C1**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孙某刚摇下车窗,车内便飘出明显酒味。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孙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7mg/100ml,同样属于饮酒驾驶。面对确凿的检测结果,孙某无奈地摇了摇头,对酒后驾车的事实供认不讳。

然而,就在短短十分钟之后,又一起更加危险的违法行为进入民警视线。9点10分许,驾驶员李某驾驶号牌为云DAU5**的小型轿车在同路段行驶时,车速忽快忽慢,走走停停,并多次试图掉头折返。执勤民警凭借丰富的经验判断其存在重大嫌疑,迅速跑步上前将其拦截。经现场检测,李某的酒精含量高达118mg/100ml,远超醉酒驾驶的法定标准。民警随即依法将李某带至阿岗卫生院抽取血样,送交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测。9点40分许,第四名驾驶员秦某饮酒后驾驶号牌为云D881**的小型轿车在同一路段被拦下。民警发现秦某面色绯红、眼神发直、言语略显迟缓,明显处于饮酒后的状态。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8mg/100ml,同样构成饮酒驾驶。目前,四起案件均在依法办理中。

回顾整个查处过程不难发现,四名驾驶员无一例外都抱有“喝一杯没关系”“路程不远不会被查”的侥幸心理。然而法律面前从无“侥幸”二字,从周某的急刹露馅,到李某的欲盖弥彰,每一次反常行径的背后,折射出的都是对规则的漠视和对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的极不负责。生命微小,却无比宝贵;美酒虽好,却不能贪杯。每一次手握方向盘,都承载着自身安危与家庭幸福;每一次面对酒杯,都应有一份清醒与坚守。请广大驾驶员务必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不仅是对法律的敬畏,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珍重。切勿心存侥幸,莫等酿成惨祸再追悔莫及。

(通讯员 :刘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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