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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春风进校园 护航青春助成长
发布日期:2026-09-16    来源:珠江网    浏览:332

9月14日晚上,罗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腊山派出所联合,走进罗平县第一中学,为师生讲授了一堂贴近实际、针对性强的法治教育课。

课堂上,民警结合青少年身边常见的安全风险和法律问题,通过案例讲解、互动问答等方式,把防电诈、防性侵、防欺凌、防溺水以及法律年龄等知识融入其中,引导同学们增强法治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面对当前多发的电信网络诈骗,民警以刷单返利、游戏充值、冒充熟人借钱等为例,提醒同学们不轻信陌生来电和信息,不点击不明链接,不向陌生人转账,不泄露银行卡号、密码和验证码,遇到可疑情况及时拨打110或96110。尤其强调,出租、出借银行卡、手机卡可能涉嫌“帮信罪”,绝不能因贪图小利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在防性侵方面,民警结合真实案例,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身体边界,树立“身体属于自己”的观念,学会拒绝不当接触,遇到侵害要保留证据、及时告知信任的大人和报警。针对校园欺凌,民警详细讲解了肢体、语言、社交、网络等欺凌形式及法律后果,呼吁大家不做施暴者、不做冷漠旁观者,遇到欺凌及时向老师、家长和警方求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结合罗平水域特点,民警重申防溺水“六不”要求,提醒同学们不私自下水、不擅自结伴游泳、不到危险水域玩耍,发现他人落水要大声呼救、寻求成年人帮助并拨打119、120,严禁盲目施救。针对同学们关心的法律年龄问题,民警依据刑法第十七条讲明,已满十六周岁犯罪应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等严重罪行的,应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治春风进校园,护航青春助成长!内容丰富、互动热烈的法治课博得了阵阵掌声,让同学们享受了一场法治洗礼,取得了良好效果。

(通讯员 :刘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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