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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曲靖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04-29    来源:珠江网    浏览:7779

中共曲靖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的实施意见

(2020年4月26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中共云南省委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委《实施意见》)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切实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曲靖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贯彻《决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深刻认识《决定》的重大意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全面回答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对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具有重大意义。省委十届九次全会通过的《实施意见》,通篇贯穿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是落实中央《决定》精神的云南方案,为我们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实践进一步明确了方法路径。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中央《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转化为推进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念思路、科学方法和实践成果。

(二)深入领会《决定》的丰富内涵。《决定》紧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主题,全面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和国家治理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科学内涵、本质特征和显著优势,提出了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根本保证,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南。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决定》蕴含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聚焦制度建设这条主线,明确方向、落实行动,不断在完善治理思路举措、健全具体制度机制上积极探索实践,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曲靖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三)全面落实《决定》的部署安排。《决定》从党的十九大确立的战略目标和重大任务出发,从十三个方面作出具体部署,涵盖了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法治体系、行政体制、基本经济制度、先进文化制度、统筹城乡的民生制度、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等各个方面和领域,明确了各项制度必须坚持和巩固的根本点、完善和发展的方向。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的决策部署上,统筹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统筹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抓住根本、突出重点,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远近结合、整体推进。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做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令行禁止。要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一)坚定制度自信,把握正确方向。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伟大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是引领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唯一选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定制度自信,毫不动摇坚持、巩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使之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永葆生机活力。无论是编制发展规划、推进法治建设、制定政策措施,还是部署各项工作,都要遵循这些制度,自觉对标对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只能巩固而不能动摇、只能完善而不能削弱;涉及方向性问题,必须以这些制度为准星,不能有任何偏差。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带头坚定制度自信,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涉及制度层面的大是大非问题,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决同一切违反、歪曲、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行作斗争,坚决克服各种错误思想观点的干扰,坚决抵制西方政治思想的渗透,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二)突出改革创新,筑牢制度根基。改革创新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在遵循党中央统一部署和国家法律制度规定的基础上,聚焦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对外开放、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全面从严治党等制度薄弱环节和突出短板,加强探索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加快建立健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改革发展稳定最迫切需要完善的制度,推动各方面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要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及时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上升为制度规范,特别对中央和省委要求先行先试、作出样板的重点领域,要大胆探索、敢闯敢试,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

(三)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纵贯历史、现实与未来,横跨各个领域和方面。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树牢“一盘棋”思想,创新治理方式,注重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强化系统化、体系化的制度建构,有的放矢、标本兼治,推动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队伍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提质升级。要突出抓好制度落实,加快建立健全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把制度执行和监督贯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过程,充分发挥制度指引方向、规范行为、提高效率、维护稳定、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的行为,坚决杜绝制度执行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现象。要加快推进数字曲靖和数字政府建设,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科技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度融合,切实做到用现代化治理能力支撑现代化治理体系,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突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决定》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决定》立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位、对标“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和目标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扛起时代重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聚焦市域治理关键环节和具体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奋力探索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曲靖特色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路子,让发展更有质量、治理更有水平、人民更有获得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谱写中国梦曲靖篇章提供有力保证。确保到建党一百年,各领域改革全面突破、全面见效,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全面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域治理现代化走在全省前列。

(一)落实和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落实到市域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党的全面领导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1.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完善保障“两个维护”的制度机制,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机制和督查问责机制,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健全党委议事协调机构发挥职能作用的制度机制,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

2.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完善党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装力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制度,确保各级各方面在党的领导下,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有序协同。健全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各方面重要工作的制度机制,及时将党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党内制度,确保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党管意识形态、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党管农村工作、党管办学方向等落到实处。健全地方各级党委领导外事工作的体制机制,确保党中央对外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落到实处。坚持党管武装原则,完善新形势下军民共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等制度,构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

3.建立完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完善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经常性查改违背初心使命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不懈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4.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完善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深化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健全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凝聚全社会创造活力和发展动力。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

5.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坚持依规治党,建立健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的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健全践行“六个带头、六个表率”“六个始终”“六个必须”的长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小落实。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健全市、县(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机制,统筹推进全国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城市建设,大力推行乡镇党委班子直接抓村党组织建设制度,完善深化“三联三争”机制,全面提高“三个组织化”程度,提升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能力水平。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党委(党组)议事决策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价机制。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好干部标准,推进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五个体系”建设,构建科学精准的选贤任能制度机制。

(二)坚持和落实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

1.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机制。健全人大代表联络机制和履职监督制度,规范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拓宽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渠道。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

2.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完善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方法,完善各级党委支持参政党建设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人民政协履职工作制度,完善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健全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程序机制。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

3.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健全与党外知识分子、留学归国人员、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沟通联络制度,完善新时代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机制,凝聚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力量。

4.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生活水平。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在民族文化繁荣、民族团结创建、民族事务治理等方面作出创新和示范。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5.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制度机制,拓宽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着力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健全现代法治体系,扎实推进法治曲靖建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构建与曲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法治体系,加快法治曲靖建设,为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1.完善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坚决维护宪法权威。落实好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宪法日制度,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2.健全地方立法体制机制。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健全立法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加强立法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健全立改废释并举工作机制,加大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授权领域立法力度,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调节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规范社会行为的能力和水平。

3.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执法标准化流程。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推进基层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公共卫生、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机制,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

4.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法官、检察官员额动态调整机制和权责配置体系,健全审判制度、检察制度,完善律师制度。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推动律师辩护全覆盖。建立健全司法监督管理新机制,健全案件监管全程留痕制度,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执法司法工作试点,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整合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资源,全面推开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5.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干预执法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机制,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全民法律素养和法治化水平。

(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优化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行政监督体制,不断转变治理理念、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

1.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体系。尊重市场规律,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体系,把曲靖打造成“支持政策最优、保障措施最强、行政审批最快、办事效率最高”的城市之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健全完善投资项目代办、企业联系人、涉企检查报审三项制度落实机制,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和招投标制度改革,大力推行营商环境“红黑榜”制度,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健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行政审批告知承诺、限时办结、容缺受理和“不见面”委托代办等制度,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建设,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全面提高行政效能。

2.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巩固扩大机构改革成果,持续完善机构职能体系,构建上下贯通、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高效率组织体系。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动态管理评估机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探索推行扁平化的行政管理体制,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推进工业园区管理体制改革,探索经开区“管委会+投资公司”和工业园区“县区融合”管理模式,提高园区综合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

3.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健全部门间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信息共享的联动机制,强化政策协调配套。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执法队伍,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

4.优化各级政府权责关系。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优化县(市、区)政府事权和财权划分,深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赋予县(区)更多资金分配自主权,支持县(区)财源建设,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

5.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采取转企、撤销、剥离经营职能后与其他单位整合、转化为企业集团或公益服务机构等方式,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类事业单位改革。优化整合公益类事业单位,构建符合行业专业特点的事业单位现代治理机制。

(五)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建立健全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1.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国有企业闲置资产资源整合重组,推动市发展投资集团公司、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公司等国有企业高质量运营发展。完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政策体系,建立常态化规范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健全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完善企业梯度培养机制,构建多层次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长效机制,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推动涉企惠企政策落地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2.推进要素市场制度改革。深化自然资源、农村集体资产、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等领域制度改革,破除要素自由流动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市场化配置生产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深化以产出为导向的土地资源配置制度改革,构建差异化供地方式和精细化价格体系。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金融机构改善金融发展环境、降低贷款不良率等政策措施,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完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3.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坚持“两型三化”产业发展主攻方向,健全振兴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建立主导产业错位协同、精准细分机制,持续优化重点产业结构,深化“三张牌”内涵,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构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建立健全推动产业迭代升级的政策体系,建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倒逼机制,推动煤炭、钢铁、化工、烟草等优势产业全要素、全流程、全产业链改造提升,健全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长效机制,推动绿色水电铝、绿色水电硅、新材料、新能源、生物资源加工等产业发展壮大,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先进制造业中心。坚持“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的发展思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建立健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机制,推动高原特色农业规模化、专业化、绿色化、组织化、市场化发展,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深入开展“旅游革命”先进州市创建,健全文体旅商深度融合发展机制,打响“大珠江源”文化旅游品牌。健全推动商贸服务业提质升级的体制机制,完善现代物流业、电子商务体系,推动现代服务业提速发展。

4.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健全以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创新规划实施全过程管理制度和规划动态维护制度,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主动融入“滇中崛起”战略,坚持以国际化视野和现代化标准规划建设“麒沾马”大城市,健全融入滇中城市群协同发展机制,加快建设云南省第二中心城市。健全完善“麒沾马”一体化发展机制,创新完善区域协同发展激励机制和差异化考核机制。全面理顺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完善“规划市级统筹、建设市区共建、管理下沉到区”的城市综合管理体制。建立完善美丽县城建设机制,发挥集镇和小城镇衔接城乡重要作用,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构建促进城乡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相互融合和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体制机制,统筹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全面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

5.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健全科研资源整合和统筹配置机制,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争取更多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科技孵化器等创新平台落户曲靖。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创新型企业培育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和科技服务体系。创新科技人才发现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主动参与滇中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国家级高新区创建,建设创新型曲靖。

6.建立健全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健全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等体制机制,健全完善支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引导支持企业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和国际市场拓展。建立健全友好城市交流合作长效机制,深化产业、人文、经贸等领域深度合作。建立外向型经济发展保障和支撑体系,加快曲靖海关建设和综合保税区申报,高标准建设外向型产业基地和进出口商品加工基地,提高外向型经济水平。健全完善“大招商”工作机制,健全企业“引进来”“走出去”长效机制,建立市场化招商奖励机制、重大招商项目联合预审和流转共享机制,以大招商推动大发展。

7.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稳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强“三资”监管,推动土地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完善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建立符合市场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机制。

8.健全党委对经济工作的领导体制。健全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政策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和统计体系,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完善“六个导向”工作机制,建立经济指标“1+4”、产业发展“1+3+1”工作体系,健全狠抓落实年工作常态长效机制,推动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到实处。健全完善重点项目现场观摩、集中开工、现场推进、定点联系、政企对接等制度。健全专项资金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完善财政资金公开申报、竞争安排、撬动使用制度,推动重点项目和财政资金安排向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地方和部门倾斜。

(六)完善思想文化引领机制,凝聚团结奋斗的强大精神力量。坚定文化自信,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全面塑造与曲靖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文化优势和文化形象,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

1.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健全理论武装工作体系,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各层级学习制度,建设和用好网络学习平台,建立面向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宣传宣讲党的创新理论和党中央大政方针常态化机制,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

2.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及新时代爱国主义、公民道德、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工作机制,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完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体系,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建设,建立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体制机制,完善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齐抓共管机制。健全志愿服务体系,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广泛开展。

3.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完善全媒体传播体系,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协同联动机制。健全舆情分析研判和预警、社会热点引导、重大舆情协调联动处置机制。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立网络政治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多主体线上线下协同治理机制,全面提高网络治理能力。

4.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长效化机制化,健全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制度,完善优化城乡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机制,提升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效能。健全支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机制,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文化精品创作引导和扶持机制,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5.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健全引导新型文化业态健康发展机制,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建立优秀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发展体系,推动少数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健全完善现代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消费市场培育机制,健全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

(七)健全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

1.建立巩固脱贫成果、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不摘”政策,建立健全致贫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健全完善贫困地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项目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建立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生态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稳定脱贫成效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社会管理长效机制,健全脱贫成果回查监测、防止返贫保险保障、扶贫资产管理、志智双扶激励约束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2.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健全完善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合理调节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分配关系,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报酬。严格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促进效率与公平有机统一。

3.健全有利于更充分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全面落实促进就业工作的政策措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村贫困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大众创业平台和扶持政策,建立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完善就业失业人员预警监测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4.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进区域教育中心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健全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保障机制,完善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统筹协调发展机制。健全完善扶持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体系,推进学联体建设,拓展和延伸名校品牌,充分发挥优质教育的辐射力、引领力和带动力。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促进公办、民办教育协调发展。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和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建立更加科学的教育评价机制,健全完善基础教育提质减负有效机制。建立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完善继续教育、成人教育、老年教育健康发展机制。发挥网络教育和人工智能优势,创新教育和学习方式,加快发展面向每个人、适合每个人、更加开放灵活的教育体系。

5.完善全覆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工伤、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城镇困难职工帮扶机制和特困人员救助制度,健全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和帮扶服务制度。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探索建立改善群众居住环境的长效机制。

6.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卫生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管制度建设。推进县域综合医改,建立健全县域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薪酬制度、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制度。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健康事业产业融合发展,建立推动大健康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聚焦增强人民体质,健全促进全民健身制度性举措,推进健康曲靖行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7.完善社会力量兴办社会事业体制机制。放宽民办公益事业准入,落实公平待遇,支持和规范社会办学、办医、办社会福利机构等,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制,探索完善政府补贴制度,完善绩效质量评价机制。

(八)完善现代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曲靖。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确保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和谐有序又充满活力。

1.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进“信访超市”建设,健全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护机制。完善信访案件终结、矛盾纠纷源头预防、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常态化制度化,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和信息平台,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

2.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党政“一把手”负责、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领导工作机制,健全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社会治理、反邪教等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扫黑除恶、禁毒防艾、命案防控长效工作机制,常态化综合治理治安突出问题,构建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工作机制,增强社会治安防控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建设。

3.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信息报送、会商研判、应急抢险、指挥调度机制,推行安全生产积分制度和红黑名单管理制度,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完善重大灾害防控机制,健全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和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健全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健全党群服务中心和综治中心一体化运行机制,健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协调运行机制,完善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健全完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开展“党建+社会治理”实践,构建基层权责对等、统筹一体的体制机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注重发挥乡贤、村规民约、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基层治理人才队伍能力素质。

5.完善国家安全体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统筹机制,完善风险排查、信息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工作体系,提高防范抵御国家安全风险能力,坚决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健全国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机制,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九)完善和发展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为把云南建成中国最美丽省份和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作出曲靖贡献。

1.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构建“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统筹协调管控机制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完善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健全完善重点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和生态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统筹完善大气、水、土壤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和重金属污染治理,健全牛栏江、南盘江、北盘江等重点流域和水源地保护机制。落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和损害赔偿制度。

2.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制度,加快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构建分类科学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全面推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和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制度,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废弃地再利用激励机制,建立整治和防控违法违规圈占土地长效机制。健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政策体系,普遍实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深入推进能源领域市场化改革,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3.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编制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建立健全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机制。加强对长江、珠江水系为重点的高原湖泊、森林、草原、河流、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和利用,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健全国土山川绿化长效机制,加快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石漠化综合治理,筑牢珠江源头生态安全屏障。

4.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强化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控、节能减排等约束性指标管理,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机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和预警应急机制,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补偿机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5.建立打造绿色生态美丽宜居城乡环境的体制机制。建立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城市、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长效机制,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城乡违法建筑治理长效机制,健全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厕所革命”,推进城乡全域有机更新,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家园。

(十)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发挥监督的整体优势和效应,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1.健全完善监督制度。推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通协同、一体推进的联动机制。完善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纵深推进纪律检查体制、监察体制、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健全完善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相互配合的“纪”“法”衔接贯通机制,健全市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与县(市、区)纪委监委协作机制。完善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等协作配合机制,完善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工作机制,健全上下联动的巡察工作格局。建立完善“政治关爱式”谈话、“蹲点式”调研监督、“体验式”监督、零距离“面询”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补齐监督短板。拓展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健全完善以乡(镇、街道)纪(工)委和县(市、区)监委派出监察办公室为指导,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乡贤议事会(工作站)、监察联络员同向发力的基层立体监督体系。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实现“四项监督”一体推进、同向发力。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形成合力。

2.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健全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公共资产规范管理制度,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建立党委(党组)定期分析研判、纪委监委预警评估政治生态制度,深化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坚决肃清白恩培、秦光荣等流毒影响,进一步修复净化政治生态。深化标本兼治,推进专项整治突出问题常态化,推动选人用人、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机制,强化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监督。健全完善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和容错纠错机制,建立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机制,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撑腰鼓劲。建立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健全完善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健全财力保障、公开承诺、任务分解、跟踪问效、考核评议等机制,着力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突出问题。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着力夯实不想腐的思想基础。

四、加强党的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责任,加强领导,科学谋划,整体推进,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对照市委《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作出专题部署,提出具体要求,要逐条逐项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认真研究制定符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贯彻落实任务书,扎扎实实抓好贯彻落实。要加快构建一体推动、一体落实的有效机制,建立健全推动工作落实的责任链条,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推动各项工作落深落细,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党组织要把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宣传教育作为重要任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面向基层、面向党员、面向群众的全方位宣传宣讲活动,讲好曲靖故事、传播好曲靖声音,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引导全市干部群众以主人翁姿态投身市域治理现代化实践,凝聚起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注重统筹衔接。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刻认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历史逻辑一脉相承、理论逻辑相互支撑、实践逻辑环环相扣的重要内涵,要对各项改革任务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进行“回头看”,全面排查梳理,已经完成的巩固深化,尚未完成的继续推进。要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抓手,及时把中央《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部署的重要举措和改革任务纳入改革工作日程,抓紧编制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成果形式,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一体部署、一体落实、一体督办,实现改革举措有机衔接、融会贯通。对基层行之有效的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治理手段要进行总结提炼,推动各方面制度完善和发展。

(四)提高治理能力。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加强专业素养、专业能力培训,引导推动干部到经济建设主战场、重大斗争第一线、服务群众最前沿经受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高运用制度干事创业的能力和水平。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要坚持人才发展与治理现代化深度融合,畅通高素质治理人才进入党政机关的渠道,健全治理人才政治引领政治吸纳机制,引导各类人才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扎实推进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曲靖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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