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寻衅滋事、二次酒驾,罗平县公安局板桥派出所同一日将6名男子送到罗平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为“冬季行动”营造了浓厚氛围!
2025年1月5日凌晨2点左右,在罗平县板桥镇东胜广场,钱某与宁某发生口角纠纷,钱某心生不满,遂与张某、潭某、李某、曾某一起殴打宁某,宁某伤情轻微不要求做伤情鉴定。1月16日,钱某、张某、潭某、李某、曾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6日至12日不等的行政处罚。2024年12月11日19时45分,山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到板桥镇二中路口时,被板桥派出所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5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山某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这一次属于二次酒驾。1月16日,山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及罚款处罚。
板桥派出所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突出违法犯罪,大力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扎实筑牢冬季治安防控网,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幸福和安宁。
(通讯员:刘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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