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7日,为践行落实好《曲靖市万峰湖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法守护万峰湖生态家园,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团队到罗平县鲁布革乡开展《条例》普法宣传活动。
《条例》于2024年11月7日曲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24年11月28日经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万峰湖保护区市、县、乡三级政府综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列明相关职责;明确了从建设项目管理、水产、畜禽养殖管理、农业面源污染管控、船舶管理、旅游垂钓等方面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万峰湖水环境质量。 普法宣传活动中,检察干警将《条例》宣传和公益诉讼宣传相结合,以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解答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条例》出台的背景以及涵盖的方面等,让群众对《条例》有更深刻的认识,同时结合检察机关职责,向群众介绍公益诉讼制度以及检察机关在守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职能。
《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万峰湖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在下一步工作中,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对《条例》的宣传,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守护好万峰湖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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