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7日晚上,罗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城区开展集中夜查行动,期间连续发生两起驾驶人拒不配合检查、驾车强行冲卡事件,两名涉事男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当晚7点40分左右,在腊山街道桐林路查缉点,未取得驾驶证的刘某某为逃避检查,驾车冲卡逃逸。当晚,刘某某主动到交管大队接受调查,其酒精检测结果为0mg/100ml,系无证驾驶。8点20分左右,何某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行驶至文笔路罗一中路段查缉点时,拒绝接受检查,加速冲卡,在碰撞路边停放车辆后逃离现场,后被警方在西屏街附近查获。经现场呼气检测,其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两人因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妨害公务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警方提示,配合公安机关执法是每位公民的法定义务。强行冲卡、暴力抗法不仅严重威胁执法人员及群众生命安全,更是对法律尊严的公然挑战,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法规,遇检查时理性配合,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讯员:刘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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