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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两次酒驾一次醉驾,一男子被判拘役!
发布日期:2024-10-28    来源:珠江网    浏览:10594

一年内,两次酒驾一次醉酒,这男子用实际行动完美诠释了“屡教不改”的意义,最终,被罗平县人民法院判决拘役1个月10天!

6月11日晚,罗平县公安局阿岗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警在茶山路段开展酒驾整治行动。21时30分许,一辆轿车向执勤点驶来,执勤民警发出手势,示意轿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轿车停下后,民警上前敬礼,请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然而,驾驶人非但不能出示证件,而且,在检查中,民警闻到了驾驶人身上散发出来的酒味。民警随即利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驾驶人进行检测,结果为96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该驾驶人名叫陈某,执勤民警依法暂扣了陈某所驾的小型轿车,并将其带至医院抽取血液样本。后经检验鉴定,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6.34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发现,陈某曾于2023年7月、2024年4月有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记录,原持有的c1类机动车驾驶证为吊销状态。

最终,陈某被罗平县人民法院判决拘役1个月10天,并处罚金3000元,屡教不改的陈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10月24日,陈某被送到罗平县看守所执行拘役。

(通讯员:刘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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