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佳节,万家团圆之际,罗平县阿岗镇一名男子却要在拘留所里反思自己的违法行为。5月30日,37岁的彭某因二次酒驾被查获,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被送到罗平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4月23日晚上,罗平县公安局阿岗派出所交管中队在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彭某涉嫌酒驾。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04.0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更令人震惊的是,这已是彭某第二次因酒驾被查,早在2022年12月21日,他就曾因饮酒驾驶被处罚。“第一次酒驾被查后,彭某不仅没有吸取教训,反而变本加厉,这次直接升级为醉驾。”办案民警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彭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吊销驾驶证并处罚款的处罚。
民警提示,酒驾醉驾危害大,切勿心存侥幸。一次酒驾被查是教训,二次酒驾就是明知故犯。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切勿让团圆佳节变成“铁窗”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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