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晚上,罗平县公安局阿岗派出所在开展交通违法查处时,查获一起涉嫌醉酒驾驶案件。驾驶员张某在接受检查时,试图以“咀嚼槟榔”为由掩盖饮酒事实,最终在证据面前承认了违法行为。


当晚,张某驾车进入检查区域时突然停车,民警察觉异常上前查看。在进行酒精初检时,结果显示其涉嫌酒驾。张某立即辩称,自己只是吃了槟榔,并未饮酒。民警随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规范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15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绝非食用槟榔所能导致。面对确凿证据和民警的追问,张某终于交代,其饮酒后驾车,发现前方有检查点,便匆忙咀嚼槟榔,企图以此干扰检测、蒙混过关。随后,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张某对结果无异议。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警方提示,食用荔枝、槟榔等食物确实可能导致呼气检测短暂异常,驾驶人遇检时应主动说明情况,并可申请血液检测以最终认定。但切不可借此掩盖真实饮酒行为,否则将面临更严厉的法律追究。酒驾违法,醉驾犯罪,请广大驾驶员自觉守法,切勿心存侥幸。
(通讯员:刘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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