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值春耕生产关键时节,田间地头一片繁忙。农事劳动强度大,部分驾驶人便想着靠饮酒缓解疲劳,却将交通安全抛之脑后。4月22日晚上,罗平县公安局阿岗派出所交管中队民警在辖区乡村道路开展春耕期间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人李某因“解乏”心切、心存侥幸付出了法律代价。


当晚,执勤民警在乡村路段巡查时,发现一辆小型面包车临近检查点突然违规掉头,行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即上前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走近驾驶室时,民警闻到驾驶人身上散发出明显的酒味。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70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法定标准。面对检测结果,驾驶人李某承认了自己酒后驾车的事实。李某交代,当天,他白天在田间劳作,十分疲惫,便想着喝点酒解解乏、提提神。他自认为天色已晚,民警查酒驾的可能性不大,而且自己家离得不远,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了路。没想到行驶至检查点时,看见前方有民警执勤,顿时心慌意乱,试图掉头躲避检查,结果被民警当场查获。民警现场对李某进行了严肃的普法教育,详细讲解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对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的严重危害,以及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
目前,罗平警方已依法对李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民警提醒,春耕农忙,安全不能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不分昼夜、不分路段。切勿因“解乏”“顺路”“离家近”等任何理由心存侥幸,触碰法律底线。只有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才能确保农事生产与出行安全两不误,真正迎来一个平安、丰收的春天。
(通讯员 :刘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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