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干部队伍中,总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是改革攻坚的“开路先锋”,是急难险重任务前的“主攻手”,是历史遗留问题的“操盘人”。他们日夜兼程,干着最苦最累的活,啃着最硬最难啃的骨头。然而,恰恰是这些冲在前面、干得最多的人,也往往是“洗碗越多,摔碗越多”,面临着更高的出错风险、更复杂的矛盾纠纷,甚至更容易受到误解、非议乃至不公正的处理。这种现象的背后,潜藏着一种危险的逆向惩罚逻辑:不干事,虽然没有功劳,但也最安全;干得越多,暴露的问题和得罪人的可能性就越大。长此以往,必然会挫伤实干者的锐气,助长“躺平者”的惰气,侵蚀整个干部队伍的战斗力。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保护作风过硬、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这不仅是对广大干部的深切关怀,更是对各级组织部门提出的严肃政治要求。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绝不能只停留在口号上、文件中。在新征程上激励广大干部甩开膀子、放心干事,必须拿出“真金白银”的硬核举措,理直气壮地为那些真心实意“洗碗”的干部撑腰鼓劲,决不能让他们因偶尔“摔碗”而心寒。
为担当者撑腰,首先要有一把“精准识别”的尺子,分清“为公”与“为私”、“失误”与“失职”。这是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前提和基础。不能一有举报就“谈虎色变”,一出问题就“一棍子打死”。要练就一双“火眼金睛”,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把问题的来龙去脉调查清楚。要看干部的主观动机,是为了推动发展、深化改革,还是为了个人私利、谋求好处;要看决策的程序方法,是经过集体研究、符合当时情况下的最优选择,还是独断专行、违规操作;要看错误的性质程度,是探索性失误、无心之过,还是明知故犯、严重违纪违法。只有用这把精准的尺子仔细度量,才能把干部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知法犯法、徇私舞弊的违纪违法行为清晰地区分开来,为精准处置、公正评价提供坚实依据。
为担当者撑腰,需要有一副“敢于亮剑”的肩膀,坚决抵制“不实举报”与“恶意中伤”。诬告陷害成本低、杀伤力大,是挫伤干部积极性的“软刀子”。面对不实举报,组织部门如果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搞“程序性”核查,即使最终澄清了问题,干部的心也已经凉了半截。我们必须拿出“零容忍”的态度,对恶意中伤、造谣诽谤的,不仅要及时为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更要与纪检监察机关联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诬告陷害者,把他们的丑恶行径公之于众。要让那些想通过歪门邪道把干事者拉下马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只有让诬告者“付高昂成本”,才能让干事者“无后顾之忧”,在全社会树立起激浊扬清、保护实干的鲜明导向。
为担当者撑腰,更要有一颗“设身处地”的真心,给予“容错纠错”的温暖与空间。容错不是纵容,纠错才是目的。对于那些在改革创新中出现失误的干部,简单的“免责”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帮助他们总结教训、改进提高、轻装上阵。组织部门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容错纠错工作流程。在启动容错程序后,不仅要客观公正地作出认定,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帮助干部解开思想“疙瘩”,卸下心理“包袱”。对于受到不实举报或因失误被不公正对待的干部,要在澄清之后,继续给予信任,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上不受影响。要让干部深切感受到,组织不仅是监督者,更是他们干事创业最坚实的后盾和最温暖的港湾。(作者:胡海)